1978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恢复吉林财贸学院。从此,吉林财贸学院获得新生。
吉林财贸学院在省委、省政府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历经恢复、发展和改革开放办学时期,逐步建设成综合性财经高等院校,成为省属重点高等院校之一。
恢复后的吉林财贸学院,隶属省委财贸部领导,实行党委的一元化领导。
学院恢复初期设有财政、金融、会计、统计、商业经济、粮油储藏、粮食加工7个专业,学制4年,1979年增加对外贸易经济专业。
1978年到1982年,是学院的恢复时期,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院顺利地完成了财院恢复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
1982年7月,78级480名本科生毕业,除金融专业东北三省分配外,其他专业大部分省内分配,少部分上调中央各有关部委。这批学生大多数素质较好,分配到工作岗位以后,很受业务部门的重视。如今,这批毕业生中的大多数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学院从这批毕业生中留校30名,充实到教学和机关各部门,增加了青年教师的比例,成为学院发展的骨干力量。
1983年,学院首先在金融、会计两个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984年统计专业招收硕士生。
从1982年至1984年,是我院的发展时期。学院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招生规模、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上都有了较快的发展,出现了学院建院以来招生数量最多的时期。这时,不仅学生规模扩大了,而且教职工队伍的人数也增加了,办学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新的教学大楼竣工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逐渐地充实到教学和科研领域,配置了语音室、电子计算机室、电化教研室、商品实验室等。学院呈现出一派蓬勃发展的局面。
从1985年至1988年,是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开创工作的新局面的时期。这一时期,学院大胆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教学质量、科研水平有了新的提高。1986年9月,经学院研究、上级批准,学院增设工商行政管理、税收、保险三个专业。1987年商业经济专业招收硕士生。
1989年春夏之交,首都北京发生学潮,这场风波波及全国许多城市,各地高校普遍受到影响。财贸学院少数学生闻风而动,打乱了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在历时50多天的政治风波中,学院党委始终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并根据省委的指示精神,坚持疏导的方针,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了事态的发展。风波过后,学院党委在师生中深入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发展财贸高等教育事业。
1991年,学院开始筹备归属国家税务总局及更名长春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