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法学院 供稿)7月5日,吉林省法学会财经法学研究会2025年会员交流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与吉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吉林财经大学举行。学校副校长庞长亮参加开幕式并致辞。

庞长亮对各界嘉宾表达了诚挚的欢迎,对吉林省法学会为本次论坛的支持表达感谢;他重点介绍了吉林财经大学和法学院的发展历程与成绩,期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能够为吉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
吉林省法学会二级巡视员夏万山指出,要深刻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时代意义,筑牢民营经济法治根基,立足吉林振兴实践,以法治赋能民营企业发展,并对吉林省法学会财经法学研究会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本次会议由吉林省法学会财经法学研究会、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协办,旨在深入研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吉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来自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处、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司法厅、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司法局、长春仲裁服务中心等各领域领导、专家90余人汇聚一堂,共同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振兴吉林民营经济、民营经济的法治创新与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吉林民营经济发展三个议题展开了研讨。
主题研讨第一环节,由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智超主持。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区域处处长韩东朔、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处四级调研员范保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付丽、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当代法学》主编曹险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四级高级法官张兴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法律总顾问白雪围绕民营经济扶持政策走向、公司治理角度如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如何促进依法治理激活吉林经济增长、司法实践如何激活民营经济新动能、民营经济与银企共赢的法治路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徐春燕、虞雅曌和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刘思铭进行了点评。
主题研讨第二环节,由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昱琦主持。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二级巡视员曲渊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海波、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晓静、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谷娟、长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云飞、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新华就工商联服务民企的创新举措、金融资产管理经验提出要素流转方案、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民营企业权益保障的创新回应、以法治创新赋能中小企业发展、民商审判之责等问题进行了全方位解析。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鹏、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学峰进行了点评。
主题研讨第三环节,由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利主持。吉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处处长宋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孙文波、长春仲裁服务中心主任田流、吉林省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吴大力主要就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困境与消解、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仲裁服务民企的新模式与新优势、商协会视角下的法治营商环境建议、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观点分享。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铸满、吉林财经大学法硕中心办公室主任刘雯丽进行了点评。
会议最后,吉林省法学会财经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仇晓光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认为,本次研讨会共同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吉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有深度的广泛交流,相信本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吉林省的实施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本次会议不仅为吉林省法学界、法律实务界及民营企业界提供了一个高层次的交流与对话平台,更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吉林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有力推动,为吉林省的法治人才培养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初审:仇晓光
复审:李元元
终审:李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