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法学院 供稿)4月13日下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广军应邀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民事审判中的证据运用》的专题讲座,这也是法学院“法律人大讲堂”第五十三讲。讲座由法学院齐衁副教授主持,法学院2016级卓越实验班全体学生和2017级法学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专题讲座中,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广军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与同学们分享了自身对于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认识。他的讲述主要分为证据内容、证据内容的收集、证据的整理、证据的举证质证和证据在裁判中的运用五个部分。他从齐白石后人诉辽宁人民出版社、梁森与汪清林业职工医疗事故案和某刑事案件中的DNA鉴定问题三个案例谈起,使同学们在理论上认识到证据内容是证据的核心。接着,他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从司法实践层面讲述了法官对于证据的看法与需求,当事人与代理律师如何使证据为己方服务,发挥证据的价值,影响裁判结果。
通过这次讲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广军向同学们展示了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合理运用的价值所在。同时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结合自身在法院工作的切身感受,向同学们分享了法官这一职业区别于其它法律工作的特殊性质——要在普通的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价值,要在纠结中慎重裁判,要在繁琐的日常中坚持最初的热情与心中朴素的正义。讲座不只为同学们带来了知识,同时也有助于同学们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使同学们受益匪浅。大家不仅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证据的价值与作用,更深刻地感受到无论身处什么职位的法律从业者,都应该明确自己职业所肩负的责任,保持一份严谨、保持一份细心、保持一份热情,无愧于心,无愧于法律人的称号。(审核人 仇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