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吉林财经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原则、程序、方法及保持工作连续性和干部相对稳定性的要求,参考处级副职干部岗位民主推荐结果,综合符合任职条件资格人选近年来年度考核结果、一贯表现、工作需要及主管领导意见等情况,在综合研判、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就处级副职干部拟任职及拟提拔考察对象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一、现职处级副职干部拟调整选任人选
(一)党政管理部门岗位(按岗位及任职时间)
刘宇涛,拟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
薛媛,拟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党校副校长;
苏兴强,拟任教务处副处长;
景玉琴,拟任科研处副处长;
黄建东,拟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赵彦双,拟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王清,拟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孙恒生,拟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刘春玲,拟任审计处副处级审计员;
王冰,拟任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郭双,拟任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二)直属教辅、科研及校医院等单位岗位(按岗位及任职时间)
高晓慧,拟任图书馆副馆长;
朱雪刚,拟任图书馆副馆长;
岂颖,拟任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振宁,拟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李鑫,拟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王晓丽,拟任吉林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梁洪学,拟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永刚,拟任物流产业经济与智能物流实验室副主任;
徐长岭,拟任校医院院长。
(三)教学单位副院长(副主任)岗位(按岗位及任职时间)
张巍,拟任税务学院副院长;
韩道琴,拟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王丽颖,拟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卞志刚,拟任亚泰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宿慧爽,拟任亚泰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邢楠,拟任亚泰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周毅,拟任法学院副院长;
仇晓光,拟任法学院副院长;
郭淑馨,拟任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于卓熙,拟任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姜建华,拟任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张洪梅,拟任经济学院副院长;
赵大鹏,拟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玄千秋,拟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王素玉,拟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
李国荣,拟任统计学院副院长;
冯由玲,拟任应用数学学院副院长;
刘天际,拟任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韩岳峰,拟任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
李舸,拟任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
曲婧,拟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苗国新,拟任公共外语教研部副主任;
李宏宇,拟任体育军事教研部副主任。
(四)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岗位(按姓氏笔画)
丛彪,拟任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刘宇龙,拟任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许峰,拟任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张文东,拟任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赵钺,拟任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徐克哲,拟任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高原,拟任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梁烨,拟任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蒋武鹏,拟任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二、拟提拔考察对象人选(待考察)
(一)党政管理部门岗位(按岗位、姓氏笔画)
张寅盟,拟提拔为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郭建辉,拟提拔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唤杰,拟提拔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张冬春,拟提拔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
孙国庆,拟提拔为人事处副处长;
武达,拟提拔为人事处副处长;
刘锐,拟提拔为教务处副处长;
许丹丹,拟提拔为研究生学院副院长;
竭岸扬,拟提拔为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王淋,拟提拔为离退休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离退休党总支副书记;
桑学江,拟提拔为保卫部(处)副部(处)长。
(二)直属教辅单位岗位
黎贵才,拟提拔为《当代经济研究》编辑部副主任。
(三)教学单位副院长(副主任)岗位(按岗位)
马莹,拟提拔为税务学院副院长;
梁毕明,拟提拔为会计学院副院长;
祝国平,拟提拔为金融学院副院长;
王洋,拟提拔为经济学院副院长;
刘鑫,拟提拔为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王晓东,拟提拔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郭天宝,拟提拔为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
陈知之,拟提拔为统计学院副院长;
曹忠威,拟提拔为应用数学学院副院长;
高志强,拟提拔为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张立畅,拟提拔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李险峰,拟提拔为公共外语教研部副主任;
程禹,拟提拔为体育军事教研部副主任。
(四)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岗位(按姓氏笔画)
刘成立,拟提拔为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孙成伟,拟提拔为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宋立东,拟提拔为分管学生工作专职党务副书记。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以上人员是否符合干部选任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请在工作日内拨打电话:组织部0431-84539042,纪委0431-84539030。
公示期为五天,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9日。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