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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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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教育厅等八个厅局联合下发的《全省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吉教联[2018]39)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全口径、全覆盖的安全工作大检查,以确保我校的安全稳定及迎接全省教育系统的安全大检查。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年”活动为抓手,按照年初《学校工作要点》及学校综治委的《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将学校安全稳定与教育教学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摸清我校安全工作底数,全面推进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夯实全员岗位的稳定与安全工作责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件),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和谐、文明、安全的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单位、各场所、各区域,要全面实现一次安全检查、排查工作的全覆盖、无死角。

三、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要涵盖校园交通安全、校园消防安全、校园危险品管理、校园饮食卫生安全、师生健康安全、校园治安管理、校园校舍安全、校园安全稳定情况、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应对极端天气及地质灾害应对措施、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情况等13个方面(详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与流程

首先是各单位要进行内部自查,然后是各职能部门按照分管业务范围进行检查。由各职能部门形成含有安全隐患名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具体责任人等内容的隐患清单,并分别报相应检查小组。各小组对相应安全隐患进行抽检,并汇总。在规定期限内,将结果统一报送学校保卫处。保卫处进行全面汇总,报校领导。由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共同形成全校的安全工作报告,供上级检查。

(注:各环节所报送的材料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

五、检查组织

学校层面设七个小组,小组名称及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如下:

1.饮食卫生与师生健康安全组,牵头单位为后勤保障处,成员单位为校医院;

2.实验室安全小组,牵头单位为教务处,成员单位为科研处、信息管理中心;

3.学生公寓安全小组,牵头单位为后勤保障处,成员单位为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保卫处、信息管理中心;

4.图书资料安全小组,牵头单位为图书馆,成员单位为相应学院;

5.消防安全小组,牵头单位为保卫处,成员单位为学校各单位;

6.校舍、用电设施及特种设备安全小组,牵头单位为资产管理处,成员单位为后勤保障处、信息管理中心、校医院及其他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

7.学生安全教育小组,牵头单位为学生工作处,成员单位为研究生学院、教务处、保卫处、团委;

各小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迎检组织机构,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及后继安全隐患的治理。

六、检查安排

自查阶段确定在94--7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各检查组进行抽查及汇总。7日下班前,各检查组要将检查结果上报保卫处。98-12日,保卫处代表学校进行梳理汇总,并随时做好迎检高校的互查;913-17日,各单位要随时做好省级巡查准备;918-30日,要将学校检查结果情况、高校互查反馈意见及省联合检查巡视组的检查意见等汇总,形成学校全面安全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

七、结果运用

本次检查结束后,保卫处向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汇报检查情况。学校结合正在开展的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把安全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和各级干部年度考核、奖先评优、职务调整、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将检查结果及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综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保障措施

1.要求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从严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列出安全隐患清单、原因剖析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落实清单和完成整改清单,要实行销号管理,闭环整改,每月统计并上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

2.要求各单位突出以隐患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为下一步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奠定基础。要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要采取稳妥措施,并报学校保卫处备案、报学校办公室督办。按照上级精神,本次要切实做到“六个不放过”,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找问题不准确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具体的不放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完成不彻底的不放过、师生不满意的不放过。

3.学校要对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统筹做出整改安排,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限定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附件

 

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校园交通安全

1.学校办公车辆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2.办公车辆的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3.学校办公车辆及校园行驶车辆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4.校园内是否存在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改装车、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等无资质、非法车。(负责单位:保卫处)

5. 学校门口及校园道路是否设置交通警示标识、警示牌、减震带,情况是否完好。(负责单位:保卫处)

6.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演练。(负责单位:保卫处)

7.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负责单位:保卫处)

8.学生上下课等重点时段,校园重要区域及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负责单位:保卫处)

(二)校园消防安全

9.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校级负责单位:保卫处;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

10.学校的房屋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负责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11.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灭火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栓箱门、卷盘、水袋、枪头是否完好且吊挂平整,箱内启泵系统能否正常使用。(负责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12.各楼宇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负责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13.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正常使用。(负责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14.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保卫处以及电器使用单位)

15.食堂燃气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16.校园内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的校舍。(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

17.是否开展防火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教职工及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负责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保卫处)

(三)校园危险品管理

18.校园UPS电源管理是否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存储的发电用备用柴油是否符合要求。(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相应物品的使用部门)

19.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危险品是否登记造册,存储数量、存储地点是否科学合理。(负责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四)校园饮食卫生安全

20.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校医院是否按6001标准配备校医。(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人事处)

21.校园内食堂、超市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食品的行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22.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进货检验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食品留样管理等是否达到要求。(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23.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经有关部门进行水质检测,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五)师生健康安全

24.是否邀请有关部门对已建合成材料的跑道、装潢材料进行环保审查。(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

25.是否邀请有关部门就学校教学建筑、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等甲醛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确保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后投入使用。(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六)校园治安管理

26.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保卫人员情况,领导带班、教师及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负责单位:保卫处、学校办公室、后勤保障处)

27.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门卫、治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负责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28.学校是否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负责单位:保卫处)

29.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负责单位:保卫处)

30.校园重点部位及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是否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防盗装置、“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负责单位:保卫处)

31.是否定期协调驻区派出所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负责单位:保卫处)

32.学生宿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学生用床是否安全牢固、设计科学。男女学生宿舍是否安全分离,并配有专(兼)职宿舍管理员。(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七)校园校舍安全

33.是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消除所有D级危房。(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

34.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校舍内外墙皮、瓷砖、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35.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36.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37.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38.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负责单位:体育部、校团委)

39.楼体防雷设施是否经过检验。学校的电梯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是否按要求实施定期检验,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合同。(负责单位: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八)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

40.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负责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41.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负责单位:宣传部、信息管理中心)

42.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单位:教务处、科研处、网络信息中心)

(九)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

43.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负责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十)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

44.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负责单位: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十一)校园极端天气及地质灾害应对措施

45.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及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对师生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并组织演练。(负责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

46.学校新建或改扩建时,是否进行校址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是否定期检查校舍及山坡地表变化,对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裂缝透水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鉴定,是否有排查整改记录。(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

47.是否定期对学生上下课路线进行踏查,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负责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十二)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48.是否利用开学初等关键节点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负责单位: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49.学校是否派驻了警务联络官。(负责单位:保卫处)

50.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负责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51.学校是否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是否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负责单位: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52.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53.学校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负责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十三)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情况

54学校周边治安、食品、交通、非法出版物、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情况。(负责单位:保卫处)

55.对校园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做好排查情况,是否对可能受到森林火灾、塌方等危害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56.是否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家长进行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教措施。(负责单位:保卫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附件: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登记、整改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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