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经济学院 供稿)为贯彻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 使广大师生更加深入地理解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的重要性及其难点所在,11月4日下午,经济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心在第一教学楼1422教室联合举办了一场题为《国企高管激励缘由及薪酬制定标准》的学术报告。报告人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梁洪学研究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郭殿生教授、经济学院副院长张洪梅教授、经济学院部分教师、本科生及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报告会。报告会由郭殿生教授主持。
报告会上,梁洪学老师首先对现代公司制企业经理人激励的根源进行了探究,紧接着分别论述了人力资本与经理人激励、经营控制权与经理人激励以及企业风险机制与经理人激励的相互关系,由此说明了经理人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只是对其进行激励的前提条件,而对经理人进行激励的根源在于经理人对企业经营控制权的垄断以及对公司制企业股东与经理人所面对风险特征的分析。由此,梁老师指出: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所有者和经营者通过委托代理关系结成共同体,公司制企业的风险机制决定了对经理人必须进行激励,人力资本只是对经理人进行激励的前提条件。
梁洪学老师的报告见解独到,细致入微,条理性强。现场的同学们也都听得十分专注,在提问环节里争先恐后,积极向老师提出问题,进行思想交流。在热烈的学术氛围中,郭殿生老师和刘建华老师分别围绕梁老师的报告内容进行了总结性的补充发言。本次学术报告内容丰富,见解独到,赢得了现场师生的一致好评。本次报告会在雷鸣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审核人 张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