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法学院 曹鑫磊)12月26日,由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承办、吉林大学商会法治研究中心协办的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我校综合楼第二会议室隆重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嘉宾有吉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傅铁铸,吉林省证监局稽查处副处长荣伟华,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卫东,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哲,吉林省功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强,我校法学院院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傅穹教授,我校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仇晓光副教授以及多名专家学者和部分硕士研究生参加。
会议开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晓静主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傅铁铸致欢迎词,傅会长对法学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意见,他指出法学的发展要遵循物质生活发展的客观规律,法学的建设应当符合中国特色的国体和政体,法学的应用应当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坚定信仰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傅穹院长在致辞中也指出,在“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资本市场的大环境下,选择“依法治国背景下的资本市场法治体系建设”这样的会议主题不仅具有学术价值,更加具有实践意义。随后,徐卫东教授对商法学研究会上一工作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他提出商法学研究会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协调统一,力求在交叉议题的研究上有所创新和突破,推动商事立法的理论和实践,注重商事法律人才的培养。
开幕式结束后与会代表合影留念。在大会主题发言中,与会专家就证券法修改方面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首先吉林省证监局稽查处副处长荣伟华做了题为《证券法修改的几点意见》的研讨报告,主要围绕证券法的修改亮点和自身工作实践做了详实的分析;接着吉林大学法学院于莹教授做了题为《注册制改革与证券法修改》研讨报告,主要围绕注册制度涵义和在证券法修改的背景下注册制度的改革模式做了深入的探讨;接着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傅穹做了题为《证券法的变革》的研讨报告,主要结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证券法修改带来的几个问题展开了讨论;接着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祝杰做了题为《股权众筹的合法化路径:兼论金融创新的合法性标准》研讨报告,主要从股权众筹问题的合法化途径探索和非法集资的制度建设展开了论证,并提出了自己的学术观点与建议;此外吉林大学两名研究生分别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和证券法的修改方向两个方面也和与会专家学者作了研讨,各位与会专家还就本省的商法研究状况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最后,胡晓静副教授对会议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为本次论坛筹备付出辛劳的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各位老师和同学表示衷心感谢。此次会议的圆满召开,对增进我省商法学学术交流和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推动了我校法学学科,尤其是民商法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审核人 仇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