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保卫处 供稿 摄影 梁琪佳)3月30日上午,我校2016年综合治理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在综合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综治委成员、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邹永亮主持。
会上,校长宋冬林就3月23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解读。宋校长强调,本《规定》是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对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六种情形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将严肃追究责任、直至免职。接下来,宋校长对《规定》中的一些要点作了进一步阐述:第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综治工作的领导责任体制,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第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所列职责,工作中出现六种情况,将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宋校长表示,通过学习文件精神,总体感觉是上级要通过抓“关键少数”,强化担当意识,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同时,通过综合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手段,形成正确导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随后,校综治委秘书、保卫部(处)部(处)长张艾宣读了《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学校综治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同时,他对综治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进行了说明。
校党委书记、校综治委主任周知民在会上作了讲话。周书记说,学校综治工作是校党委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原则性、时效性,且责任重大。事关学校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事关广大教职工、尤其是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过去一年,在各部门的努力工作下,我校的办学环境和校园秩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今年是国家“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关键年。当前,国际及我国周边局势异常复杂,国内社会处于转型期,新的社会矛盾不断出现,对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影响很大。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我校整体的安全形势良好,对于综治工作,要进行精细化、严格化管理,强化“底线思维”意识,从思想上、行为上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周书记就如何做好今年的综治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综治及校园安全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三是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最后,周书记强调,今年学校面临本科评估、70周年校庆和党代会等系列活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任务依然繁重,各部门一定要在工作中把安全问题摆在突出位置,齐抓共管,群防群治,为师生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校党委副书记邹永亮总结时指出,综治工作非常重要,和谐稳定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稳定,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努力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履好自己的责。不断完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创造条件。(审核人 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