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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校园贷的危害和防范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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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6-26

 

本网讯(学生记者  邵晓晨)为了加强在校大学生校园贷风险防范意识,共筑抵制不良网贷的坚固防线,6月23日下午,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主办,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承办的校园贷的危害和防范讲座在第一教学楼1111教室举办。长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十大队大队长杨玉华,侦查员霍薇如、孙守松,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赵彦双,新闻与传播学院分团委老师文伊娃,来自14个学院的200余名寝室长同学出席了本次活动。讲座由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赵彦双主持。
长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十大队侦查员、我校2002届校友霍薇如作了以“校园贷的危害和防范”为主题的报告。她从什么是校园网贷、校园网贷的存在原因、校园网贷的存在形式、和对防范不良校园网贷的建议等四方面为我们作了一场深入浅出、细致入微的报告。她指出,校园贷的本质是给高校学生放的高利贷。校园贷分为四种:一是POP贷款平台,如“名校贷”“优学贷”;二是以趣分期为主的学生分期购物平台;三是京东、淘宝的网上分期购物;四是个人开办的非专业贷款机构。她揭示了校园贷的运作模式:一是招收校园代理;二是实行低门槛;三是鼓励超前消费。并结合校园贷恶性典型案件“李继东诈骗案”、“石长鹤诈骗案”、“柴洪涛非法拘禁案”,具体说明其在校园传播的广泛性及危害性。校园贷案件的主要形式有:设置诱饵,欺骗学生办理校园贷款;骗取信任,冒充大学生名义贷款;虚假宣传,传销式诈骗。她从政府学校和学生个人两方面对防范不良网贷提出了建议。在政府与学校方面:加快立法,规范校园借贷;完善行业自律体系;教育学生培养安全防范意识。学生个人方面:首先,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其次,重视个人信用,树立牢固的诚信观;最后,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坚定的学业观。
讲座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赵彦双作了总结讲话并提出四点希望:第一,他希望同学们树立理性的消费观,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做到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第二,他希望同学们加深对校园网络贷款的理解和认知,充分认识到不良网络借贷的危害;第三,他希望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他希望在场学生当好义务宣传员,共同筑牢防范不良网贷的防线,切实维护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审核人   袁贵成   王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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