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法学院 供稿) 3月18日下午,法学院在1121教室成功举办了法律人大讲堂第四十八讲。本次邀请的实务导师是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的胡攀检察官,报告的题目是“刑事公诉业务的新发展”。
胡攀检察官首先阐述了选题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反贪职能以及反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监察委员会,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此背景下,公诉业务成为检察机关最主要的业务种类,而审判中心主义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对公诉职能的履行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刑事公诉业务的发展应当引起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共同关注。
接下来,胡攀检察官以一起真实的诈骗案例向同学们展示了刑事公诉业务的完整流程。一方面,通过案例程序卷的展示,他指出每一个诉讼程序开启的条件及相关法律规定,强调了程序公正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通过案例实体证据卷的展示,他提出了诈骗案件中证据的特点以及作为公诉人在审查证据时应当注意的问题。通过胡攀检察官的详细讲述,同学们了解了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如何去把握不同类型犯罪的关键点,并激发了同学们对实体法进一步深入学习的兴趣。
最后,胡攀检察官和同学们分享了自己从事检察工作的一点感想。他指出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他既为自己的职业感到骄傲,但同时也承担着维护公正的责任。因此,检察官一方面要时刻保持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另一方面要善于思考,认真钻研,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职业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政治安全、执法公正,为推动我国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审核人 仇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