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2012年,学校工会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会员以主人翁精神坚持改革,奋发进取,科学维权,为学院发展和创建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改革,共建和谐校园,充分发挥工会职能,调动全体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决定表彰一批热爱、支持工会工作的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女工积极分子。现将评选条件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优秀干部条件:
1.能按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要求,加强民主管理,勇于开拓,支持完成工会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2.在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工会工作内容;
3.维护教职工正当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关心职工疾苦,深受群众拥护。
4.关心、重视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和参加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 工会积极分子条件:
1.关心政治、遵章守纪,热爱集体;
2.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
3.民主意识强,为学校和本单位的各项事业建设献言献策;
4.密切联系群众,助人为乐,能够积极反映职工诉求,关心帮助同志,受到群众拥护。
5.积极参加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贡献突出,成绩优异。
三、女工积极分子条件:
1.热爱和关心妇女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妇女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2.全心全意为女职工服务,热心为妇女群众办实事,积极反映妇女群众的正当要求,维护女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
3.积极参加学院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并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四、评选办法、名额、时间:
1.工会积极分子按各分会会员人数的7%比例评选。
2.女工积极分子每个分会推选一人(分会不足5名女工的不推选)。
3.优秀工会干部按全校会员1.5%比例评选(各分会先在本分会内推荐一名,而后学校组织各分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划票评选)。
4.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5.各分会于12月15日前将评选结果报校工会。
吉林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2012年工会、妇委会积极分子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