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2013年,学校工会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会员以主人翁精神坚持改革,奋发进取,科学维权,为学院发展和创建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改革,共建和谐校园,充分发挥工会职能,调动全体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决定表彰一批工会积极分子和女工积极分子。现将评选条件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积极分子条件:
1.关心政治、遵章守纪,热爱集体;
2.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
3.民主意识强,为学校和本单位的各项事业建设献言献策;
4.密切联系群众,助人为乐,能够积极反映职工诉求,关心帮助同志,受到群众拥护。
5.积极参加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贡献突出,成绩优异。
二、女工积极分子条件:
1.热爱和关心妇女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妇女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2.全心全意为女职工服务,热心为妇女群众办实事,积极反映妇女群众的正当要求,维护女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
3.积极参加学院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并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三、评选办法、名额、时间:
1.工会积极分子按各分会会员人数的7%比例评选。
2.女工积极分子每个分会推选一人(分会不足5名女工的不推选)。
4.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5.各分会于12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报校工会。
附件:2013年工会积极分子女工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吉林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