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主要渠道,也是体现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大部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都展现了良好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受到学生的广泛赞赏,但也有部分教师教学基本功较差、教学精力投入不足,存在备课不充分、授课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手段单一、照本宣科、疏于课堂管理等情况,导致课堂教学枯燥乏味、学生注意力涣散、出勤率低、教学效果差等。
为了更全面地掌握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加强教学管理,督促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投入,推动和带动教师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手段,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学校将对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加强检查和反馈,请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听课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听课任务。
现将听课制度执行的基本要求重申如下:
一、参加听课的人员范围:校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及其他副校长、教务处正副处长、学院(部)正副院长、系或教研室正副主任及教务处其他有关教学管理人员。
二、为确保听课收到实效,听课者都应制订听课计划、选择听课对象,并完成每学期听课时间的最低限额。
1、校长4学时,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8学时,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4学时,其他副校长2学时;
2、教务处处长10学时,副处长8学时,学院(部)院长(主任)8学时,分管教学的副院长10学时,其他副院长4学时;
3、系或教研室正副主任8学时;
4、教务处其他有关教学管理人员6学时;
三、 听课者应认真填写《吉林财经大学听课记录表》,及时将听课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
四、各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应经常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并在期中和期末,由学院(部)教务秘书将《听课记录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存档。
五、期中和期末,由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根据各教学单位报来的《听课记录表》汇总全校的听课情况,并将汇总结果及时在全校进行通报。
此外,学校提倡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观摩学习,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各学院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制定教师之间互相听课学时。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