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2015年我校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应采取“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以下统称“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利用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录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后用A3纸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网报录入申请信息时,不得空项。其中,“任教学科”一般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相一致,“档案号”的录入和填写方式按工作要求进行。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报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及时间。申请者完成网报后,本人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拟定于10月21-10月23日。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其中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同时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1.以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师范教育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2.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8)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3.以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资格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4.以博士学位申请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三、体格检查医院的指定
我校的体格检查医院定于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地点为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185号(北方市场东侧)一楼体检中心。价格为每人238元,体检时间拟定于10月15日,请本年度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于10月15日之前带一寸照片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体检表。
四、现场确认
1.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网上的申请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是否符合要求;
2.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3.审核确认申请人申请的任教学科是否符合“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或相关”的要求;
4.指导和督促申请人补正网报信息和申请材料;
5.确认本校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并收齐其申请材料;
6.现场确认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