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 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一流大学访学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大发〔2013〕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现对2013年度及2014年度国内访问学者考核和费用报销情况安排如下:
一、考核办法:
第一阶段:基本情况考核:
请相关人员填报《吉林财经大学师资培训情况考核表》(附件1)连同结业证书复印件一并向所在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各相关部门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考核工作并作出考核结果鉴定。
第二阶段:科研成果考核:
原则上科研成果的考核是在第一阶段考核结束后的一年内,各相关部门对出访人员的教学科研情况进行书面评估,并将本人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份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一篇本专业的学术论文一并交至人事处,因此2013年度的访问学者需严格按照规定上交相关材料,2014年度的访问学者若有完成此项,也可以一并提交。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和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阶段考核合格人员可持学费、资料费、住宿费、两次往返车费发票按相关规定报(核)销;生活补贴待第二阶段考核合格后再按相关规定一次性补发。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访问学者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延期和报销相关费用;各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报销此阶段相关费用,同时按照《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处理。
四、上交材料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10月28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吕敏 84539085
附件:吉林财经大学师资培训情况考核表
人事处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