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教育进程表安排,现将2016年元旦和寒假放假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元旦
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1月4日上班(课)。
2. 寒假
学生:1月13日—3月4日放假,3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报到注册,3月7日上课。
教工:1月16日—3月1日放假, 3月2日(星期三)上班。
二、课程安排
原安排在1月1日(周五,第十八教学周双周)、1月2日(周六,第十八教学周双周)、1月3日(周日,第十八教学周双周)的课程停上。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校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