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党政机关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严格“三公经费”的管理。结合2015年省财政厅下达的我校公务用车经费预算指标,就学校公车加油与维修等事项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车维修由后勤资产处统一管理与结算,单车控制维修指标。车辆需要维修时向后勤资产处申报,由后勤资产处根据学校对维修计划的批复预算及相应情况进入校内审批程序,对批准维修的车辆实施定点维修。
二、公车加油由后勤资产处统一管理与核算,由后勤资产处安排专人负责加油工作,实行一车一账,单车控制加油指标,定点加油。
三、后勤资产处和车辆所属部门分别建立公车加油与维修的明细账,建立行车日志,实行单车油耗考核,降低运行成本。
四、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严禁公车私用。一般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五、清查现有车辆,摸清车况,对耗油高、维修费用大及黄标车予以封存,对封存车辆停交保险费,待省财政厅允许处置时及时进行处置。原封存车辆8台,本次新封存4台。
六、清理部门用车,鼓励交回统一管理,最多保留一辆车。本次共清理部门用车3台,并予以封存。
七、降低学校办公用车公里费,小车由原来的3元/公里下降到1.5元/公里,面包车3.8元/公里下降到2元/公里,中客由原来的6元/公里下降到3元/公里,大客由原来的7元/公里下降到4.5元/公里。
八、对公务用车预算指标一次性预算到位,对于有车部门预算经费指标均下达到后勤资产处。做好维修与加油档案材料的交接工作,由审计处负责监督交接工作,后勤资产处负责对数据表进行统计和登记,原有加油卡信息和相关账务信息交审计处审计。
九、对于各部门校内用车经费进行指标核定,并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控制指标。教学及科研单位部门办公经费用车指标控制为每部门1000元/年,用其他经费支出的与教学、科研方面有关的用车经费不受指标控制;各行政部门的用车指标控制为每部门1000元/年(特殊部门单独核定)。超出用车控制指标的,将不予以出车。
十、实行各部门派车制度,各部门需要出车时必须填报部门派车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予以出车,出车时交由司机留存。用车人出车时填报部门用车报销单,报销单与派车单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十一、班车发生的燃油、维修等费用统一纳入班车补助,基建管理处用车经费到基建财务报账,工会活动用车经费到工会财务报账,均不属于公务用车范畴。
十二、吉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后按新方案实施。
本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部门派车审批单、部门用车报销单(样表)
吉林财经大学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