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一)公平、竞争、择优。
(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三)向教学一线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
二、组织安排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组成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学院分别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
(三)学校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
三、申报资格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吉林财经大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技术资格。
(二)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在教师中试行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岗位调离制的暂行规定》,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三)申报人员必须是我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四)此次参评人员和拟聘任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使用博士毕业评审副高免试英语和计算机的条件,则同时必须符合博士评审副高的其他条件。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年龄、专业工作年限、任现职时间及学术成果有效期计算的规定。
申报人员的年龄按照2015年12月31日计算;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均按2015年8月31日计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术成果(以实物为准)和教学工作量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0日; 申报其他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术成果(以实物为准)和教学工作量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评聘结合”政策以后凡是当年9月1日聘任的职称,当年1月至8月中取得的科研成果可在下一职称评审中使用。
(六)此次科研成果认定坚持新旧政策并行的原则,即2011年1月1日前的科研成果沿用原长春税务学院权威和核心期刊目录(附件1)进行认定,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科研成果按吉林财经大学期刊目录(附件2)认定。
四、评审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凡是具备基本条件,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要求,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各单位成立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机构进行审核认定,如果本单位同一级别参评人员超过两人则应进行排序。审核机构人员名单和各单位人员排序表(见附件5)请盖章后报送。
(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审核后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教师资格证、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有关材料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对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管理、获奖励情况等主要工作业绩在评审会议上进行述职。
(五)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116号)的要求,对各类伪造证件、成果的参评人员,在三年之内取消其评审资格,评审通过的,评审结果无效,并在学校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初次申报者需交《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表》、《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成果表》、《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成果表》(以下简称“三张表格”见附件7)纸质版及电子版和申报材料原件及电子版。
1.申报者的论文、著作、获奖、项目、教学成果等材料的原件需分别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见附件6中的档案袋封面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其中论文需要在目录中的本人所著文章下划横线标明。申报者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系列不需要)、计算机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外语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见附件6中档案袋封面之六)。
2.申报者应报送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请用相机照,格式为jpg,每张照片大小为600KB-1M之间,且电子版的每个文件夹与每个档案袋中的材料内容一致,请务必使文字显示清楚。论文的电子版要求杂志封面、目录以及文章的全部页面内容;项目的电子版要求为结项证书或者项目合同书;获奖的电子版要求获奖证书或者批文;著作、教材的电子版要求著作的正反封面、版权页、目录。
(二)已通过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并且上过评审会的人员需交“三张表格”(纸质加电子版)、经2014年公示无异议后的成果电子版、有新科研成果的人员请同时再交新科研成果原件及电子版并用“*”号标明(电子版材料要求同上2)。
(三)“三张表格”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并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盖章后与评审材料原件一起报送(无需装订),同时电子版的表格用“本人名字+评审职务名称”为文件名,由单位统一汇总压缩后发到邮箱195333176@qq.com。
(四)学术(技术)成果必须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吉林财经大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规定申报。核心期刊目录请参照2011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第六版),重点期刊可以参照吉林财经大学期刊目录及吉林省教育厅中文重要期刊目录。(附件3)
六、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日程安排》(附件13),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准备布置,6月12日8:00-11:30接收申报材料,材料报送地点为综合楼335室。
联系人:吕敏 电话:84539085 15526855521
附件:1.长春税务学院权威和核心期刊目录
2.吉林财经大学期刊目录
3.教育厅中文重要期刊目录
4.吉林财经大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5.各单位申报人员排序表
6.材料封面
7.三张表格
8.吉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9.吉林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10.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等级要求对照表
11.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免试政策及相关规定
12.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级对照表
13.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日程安排
吉林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