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5年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投票,马秀颖等42名同志通过了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公示三天后无异议,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现请以下同志提交相关材料。
一、需提交材料人员
(一)评聘结合系列
1.评聘教师系列正高级、副高级及中级(含同级改职)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33人)
马秀颖 沐光雨 张 巍 张洪梅 陈朝旭 韩道琴 景玉琴
于雪婷 王艳龙 付 宇 包 薇 刘 煦 刘 颖 关嘉麟
李 阳 李谷乔 李晓冬 杨海涛 陈知之 邵 鲁 呼 琳
桑 娟 崔 岩 崔立芝 崔宏桥 韩 冰 韩艳红 刘 宁
刘 辉 李加宁 李 博 崔 佳 张译丹
2.评聘研究系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2人)
袁 茵 张 乐
(二)评聘分开系列
1.参评图书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2人)
刘甲库 修晓艳
2.参评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1人)
张文辉
3.参评工程系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3人)
李连成 丛培君 宗 原
4.参评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1人)
李红艳
(三)初级定职人员(共2人)
高吉生 邢伟罡
二、各系列需提交材料要求
1.所有填写表格的材料均需上交电子版,请以本人名字命名文件夹,压缩后发至邮箱195333176@qq.com。
2.《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注意:封面页“证书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由学校统一盖章。
4. 《公示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复印装订在材料册中。
5.材料册的说明
(1)所有复印件只需按照要求的顺序装订成一册(必须左侧装订)即可,无需留存申报材料中的原文;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目录、目录对应所指复印件。
(2)需盖章的地方统一由学校盖章。
(3)没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人员由学校统一出具评聘文件,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请附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查询:
a.请将符合评审条件的学历学位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信息。如评审教授,请将满足大学本科学历1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1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7年以上的证书进行查询上交,如评审副教授请将满足博士毕业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的证书进行查询上交,以此类推。
b.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免费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信息。国外学历通过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查询.(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报告网络查询信息复印件:
a.论文、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网络查询信息(学术论文、著作,通过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http://www.wanfangdata.com.cn和“清华同方中国知网” http://www.cnki.net等主流数据库网站,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审验)。
b.属于论文和科研鉴定、获奖等材料,内容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c.如果刊物或者著作过于多,请将符合本职称条件所需的查询上交即可,如评审教授,只需提供六份发表刊物的查询,其中一个重点一个核心,参与完成省级科研项目2项(前六名)的证明材料,其他职称以此类推。
(6)业务工作业绩总结要简明扼要,不超过一页。
(7)证明材料要简洁清晰,装订成册的业绩证明不要超过30页。所有材料要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外粘贴档案袋封面目录。
6.评聘分开人员要按照“原材料审查目录”提供所需原件。
7.初级定职人员只需将《初级认定表》A4纸打印后填写,一式两份上报即可。
8.所有材料及电子版请于本周五上午11点之前交至办公楼339室。
联系人:吕敏
联系电话:84539085
附件:
1.评聘结合系列人员按照附件一要求提交材料
2.评聘分开系列人员按照附件二要求提交材料
3.初级定职人员按照附件三要求提交材料
人事处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