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解决教师科研及课题经费购置设备与协议供货指标(省政府采购办每个年度给我校下达协议供货指标额度固定为20万元,并且对产品品牌、型号、配置、供货价格都有明确限定)不能满足零星购置需要的矛盾。经学校专项购置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教师科研及课题经费的设备购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每年度分两次(年初、半年各一次)由个人申报,学校统一组织以项目采购的方式解决。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科研及课题经费中有设备购置预算;
2.申报购置的设备要注明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及主要配置;
3.科研及课题负责人要如实申报,如发生不如实申报问题由科研及课题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4.此次如果不申报设备购置,只能在半年时才能进行申报。原则上零星购置不予处理科研及课题经费设备购置事宜;
5.申报人请于2016年1月13日10时前将申请报告经科研及课题负责人、主管部门领导、财务处领导签字后交到资产管理处采购供应科。(联系人:崔成利 电话:84539169)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