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6年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投票,王玫等44名同志通过了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现请以下同志提交相关材料。
一、需提交材料人员
(一)评聘结合系列
1.评聘教师系列正高级、副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29人)
王 玫 李 琦 金京淑 金 明 张红霞 张池军 马 明
田 静 王华秀 王再堂 方胜虎 刘宇娜 刘明菊 李宏宇
李 雪 时 军 沙 颖 吴 晋 张慧敏 杨立国 赵炳盛
周璐瑶 祝志川 郭雅娴 黄有为 王利国(思 政) 马 睿
王衍达(思 政 人事代理) 郭修平(思 政 人事代理)
2.评聘研究系列正高级、副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6人)
黎贵才 孙立冰 徐 明 刘 才 刘世杰 张 乐(人事代理)
(二)评聘分开系列
1.参评正高级会计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1人)
王 清
2.参评图书系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2人)
白 莉 张春德
3.参评卫生系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2人)
张文辉 黄 杰(人事代理)
4.参评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2人)
丛培君 齐玮琳(人事代理)
5.参评出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1人)
任 玲
二、需提交材料要求
1.所有填写表格的材料均需上交电子版,请以本人名字命名文件夹,压缩后发至邮箱11302155@qq.com。
2.《2016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一式两份彩印并提交电子版。(注意:封面页“评聘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此表正反面打印;照片不得粘贴,必须将本人彩色照片电子版插入后彩色打印;此表个人填写事项均须打印不得手写;军转人员首次参评请填写《2016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军转首评)》)
3.《2016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信息》、《2016年度吉林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名单》、《汇总表》中“评审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其余内容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无需打印,只需上报电子文档。
4.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5.符合评聘要求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
6.《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由学校统一盖章。(注意:此表个人填写事项均须打印不得手写)
7.《吉林省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需本人打印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8.材料册的说明
(1)所有复印件只需按照要求的顺序装订成一册(必须左侧装订)即可,无需留存申报材料中的原文;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目录、目录对应所指复印件。
(2)需盖章的地方统一由学校盖章。
(3)没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人员由学校统一出具评聘文件,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请附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查询:
①请将符合评审条件的学历学位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信息。如评审教授,请将满足大学本科学历1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1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7年以上的证书进行查询上交,如评审副教授请将满足博士毕业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的证书进行查询上交,以此类推。
②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免费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信息。国外学历通过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查询。(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报告网络查询信息复印件:
①论文、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网络查询信息(学术论文、著作,通过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http://www.wanfangdata.com.cn和“清华同方中国知网” http://www.cnki.net等主流数据库网站,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审验)。
②属于论文和科研鉴定、获奖等材料,内容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如果刊物或者著作过于多,请将符合本职称条件所需的查询上交即可,如评审教授,只需提供六份发表刊物的查询,其中一个重点一个核心,参与完成省级科研项目2项(前六名)的证明材料,其他职称以此类推。
(6)业务工作业绩总结要简明扼要,不超过一页。
(7)材料册要简洁清晰,不要超过30页。
9.评聘结合人员按照附件1上报各项材料,其中材料册对应的原件由本人留存,待人社厅审查核准时,由人事科通知教师本人将原件送达。评聘结合人员上报各项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上午10:00。
10.评聘分开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按照附件2上报各项材料,其中材料原件(按照《原件材料审查目录》准备),复印件材料册(与《申报材料册封皮》装订成册)。评聘分开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上报各项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下班前。
11. 评聘分开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需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规定,缴纳外评评审费用,其中中级收取评审费200元/人,高级收取评审费300元/人,破格人员加收评审费100元/人。
相关工作联系人:毛浩良 联系电话:84539085
附件:
1.评聘结合系列人员按照附件一要求提交材料
2.评聘分开系列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按照附件二要求提交材料
3.关于受理评聘结合单位2016年度职称评定相关材料的通知
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高层次和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含军转首评)
人事处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