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
2016--2017年度冬季供暖即将开栓,学校已将下列教职工的采暖费代交给南关热力公司,学校决定将代交的采暖费予以扣缴并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21日----10月24日,10月25日将采暖费扣缴数据上报财务处。请各位教职工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及时同资产管理处联系。
此外,去年年底省里调整了采暖费价格:由29元/平米调整为27元/平米,我校2015-2016年度采暖费是按29元/平米扣缴的, 2016-2017年度应返还教职工多扣缴的2元/平米的金额,因此本年度采暖费按25元/平米扣缴。有将房屋出售的教职工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及时变更房屋信息,我处在收取采暖费时对新房主按27元/平米收取,以便返还出售房屋的教职工2元/平米的金额。
注:如价格调整,按省发改委最新文件执行,届时会多退少补。
联系人: 王哲
联系电话: 84539163
附件:吉林财经大学2016-2017年度教职工采暖费代扣明细表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