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学校党委关注民生、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将送温暖工程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将党委的关怀送到教职工的心中,校工会将会同有关部门于年底进行走访慰问困难职工,根据长春市总工会《关于定期生活救助的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如下:
一、慰问对象
学校在职困难教职工(含大集体人员)
二、慰问条件
1.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生活非常困难。
2.职工当年家庭遭遇特大意外灾害。
3.职工或职工直系家属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重大疾病共有九大类:急性心肌梗塞;脑出血、脑梗塞发生瘫痪;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肝硬化、肝腹水;三度以上(含三度)烧、烫伤;截瘫。
4.丧偶,且子女未满18岁。
5.其他不可预测原因至困。
三、推荐方法
困难职工由所在单位分工会根据职工实际生活状况,参考以上条件进行确认,上报校工会审批。职工需填写《吉林财经大学困难职工审批表》,于12月 16日下班前报校工会统一审核。
附:吉林财经大学困难职工审批表
吉林财经大学工会
2016年12月6日
吉林财经大学困难职工审批表
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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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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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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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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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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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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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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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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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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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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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 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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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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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度
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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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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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
人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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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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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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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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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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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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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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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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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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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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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所在部门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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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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