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直房改办“关于报送2016年省直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档案及数据的通知”精神,我处对以下符合住房货币补贴政策的教职工住房信息进行了梳理,现进行公布。
一是希望教职工本人对自己住房信息认真核对。
二是如对本人或他(她)人的职务或职称有疑义者,请于我处工作人员联系。
三是有新调入学校工作的教职工(必须是在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尽快到我处建立住房档案,以免漏报。
报送时间从2016年4月12日始至4月22日止。
联 系 人: 张万强
联系电话: 84539168
附件:吉林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核定明细表
后勤保障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