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吉林财经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财经大学
2016年5月23日
吉林财经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等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组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新宇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金欢 王致峰 王云凤 孙钦波 孙禹林 李明勋
李振铎 刘春玲 张建华 杨永生 徐长岭 管清平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由孙禹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组建具体业务工作组:
1.财务工作组(财务处牵头,审计处配合);
2.人员、机构工作组(人事处牵头,组织部配合);
3.餐饮设备、树木工作组(后勤保障处负责);
4.教学、网络设施工作组(信息中心牵头,教务处配合);
5.图书档案工作组(图书馆牵头);
6.医疗设备工作组(校医院牵头);
7.各处级单位工作组。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家底,对学校机构、人员、财务、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基本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二)强化管理,规范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程序,明确资产使用管理的内部流程、岗位职责,探索建立学校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学校资产基础数据库;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规范处置,全面清查核实学校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建立规范的资产处置程序。
三、清查范围
(一)学校所有处级单位;
(二)学校投资兴办的校办产业和企业单位。
四、清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对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状况等进行核对;
(二)账务清理,对学校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和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对学校各项资产(含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五、工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5月9日-5月20日)
1.制定工作方案;
2.设计资产盘点表格;
3.清理现存固定资产卡片;
4.清理学校基本账务;
5.明确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分解;
6.编辑资产清查工作操作手册;
7.编辑资产清查工作培训手册;
8.聘请社会中介机构。
(二)培训阶段(5月23日-5月27日)
1.培训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
2.培训各单位负责资产清查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实施阶段(5月30日-7月8日)
1.现场盘点资产,清查工作人员到各单位现场盘点资产实物(5月30日-6月10日);
2.资产核实,清查工作人员与使用部门具体核对学校资产的帐表、帐卡、帐帐、帐实等,查清资产来源和去向(6月11日-6月24日);
3.账务处理,根据清查情况进行帐务处理(6月25日-7月8日)。
(三)总结上报阶段(7月9日-7月15日)
1.上报学校材料:
(1)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2)学校基本情况和资产情况;
(3)学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上报吉林省教育厅材料:
(1)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资产处理申请报告;
(3)资产清查汇总报表;
(4)专项审计报告。
六、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七、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二)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人员的工作;
(三)严肃纪律,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瞒报;
(四)各单位因资产清查工作发生的费用,清查工作结束后统一报到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