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程序
按照归口申报、分管校长负责制原则,各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排序后报分管校长,经分管校长审批后,于8月17日前上报审计处进行外审;外审后向校长办公会汇报确定上报项目,于8月25日前将正式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二、项目申报内容
(一)学科建设类
1、教务处—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
2、科研处—科研平台建设等项目;
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科建设项目;
4、研究生学院—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
(二)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
1、图书馆-图书馆扩容改造等项目;
2、信息管理中心-校园网络扩容改造、实验室建设等项目;
3、后勤保障处-管网改造、节能改造、房屋维修等项目;
4、其他部门-公共服务体系类项目。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精心谋划,提高项目填报质量。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省财政只支持购置及维修,尽量少报非政府采购支出,禁止报奖励、劳务费、会议费等支出),且每个项目都必须填写绩效目标表,维修改造项目必须有工程造价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以前年度省财政已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各归口管理部门于会后将具体负责项目申报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审计处、财务处。
3、审计处联系人:刘春玲 电话:84539033、13944186722;财务处联系人:孙恒生 电话:84539099、15526855963,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下载:cwc84539099@126.com,密码84539099
学校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