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
2016-2017年度冬季采暖即将开始,在南岭3栋、4栋、院心四千七、五千七、院长楼、平阳楼、五七楼有空置房屋本采暖期不需采暖的,请于2016年9月26日—9月29日到资产处318房间办理停止供热手续,过期概不受理,责任自负。
注:1.本次只能办理2016-2017年度采暖期的停供手续,上一年度已办理停供手续,而且本年度仍不采暖的,需重新申报。
2.南岭1-2栋;5-10栋因未分户改造,暂无法办理停供热手续。
3.报名时需携带户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A4纸)。
联系电话:84539163
联 系 人:王哲
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