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长春市总工会《关于开展长春市教科文卫体“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中共长春市高校工委、长春市总工会、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社、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长春市体育局决定,在全市教科文卫体系统继续开展“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按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一名师德标兵。现将具体要求下发,请各单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候选人一名,由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确定最终拟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
上报截止时间:3月24日。
上报材料要求及方式:报送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表述,字数不少于2000字,发送到邮箱1105954660@qq.com,联系电话9069。
附件:关于开展长春市教科文卫体“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工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