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近日,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印发< 吉林省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明电[2017]3号),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由我校计划财务处牵头组织各部门对设立“小金库”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吉林省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尤其对方案中提到的重点关注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对有相应情况的部门应将相应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无相应的情况须由部门负责人签订《吉林财经大学防范和禁设“小金库”承诺保证书》。
三、书面报告或承诺书一式两份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一份本部门留存,一份于7月12日中午前交于计划财务处预算科(综合楼352室)。
如有疑问,请联系计划财务处预算科高吉生老师,电话84539093。
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防范和禁设“小金库”承诺保证书
附件2:吉林省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财务处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