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具体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根据省纪委要求,校纪委现就暑假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具体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自觉性。要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过一个健康文明、风清气正的暑假。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或参加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或组织的旅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在人员招聘、招标采购、招生录取等方面要严明纪律,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各单位负责人在带头执行有关纪律和规定的同时,要加强对责任对象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切实加强对暑假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纪检监察办公室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暑假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