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国际化建设,选派更多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知名高校研修学习,经学校申请,我校获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合作高校。根据批复,我校自2018年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共同资助10名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学习,现将2018年第一批人员选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名额:
2018年计划选派10人,分两批派出。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2个月。
3.留学国别及单位:
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和实验室等机构。
二、资助内容
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共同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到达国外后,向所属使领馆申请额外报销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青年骨干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师德。
2.申请人需在校工作满3年,且在实际教学工作中表现出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发展潜力较大。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申请人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且邀请函须注明在外研修方向,该方向应与申请人的教学科研工作相一致。
5.申请人应具备使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见附件1)。
6.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人员、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工作未满5年人员、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人员、近五年内曾享受学校全额资助出国留学,且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四、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派出人选采取“个人申请、院部推荐、专家评审、择优上报”的方式进行选拔。具体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3月22日,个人申请,院部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日起可向所在院部提交个人申请(申请表见附加2,申请所需其他材料见附件3)。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决定本单位推荐名单,并于3月22日11时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推荐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见附件3,4,5),电子版发送至jlufeqg@126.com。
2.3月23日至30日,专家评审,确定派出人选。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并将初步拟定人选提交学校审批。拟定人选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在校园网上公示。
3.网上申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于4月1日至4月11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填报说明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
4.学校将拟派人选的材料于4月20日前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申报工作。
5.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5月份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被录取人员将于此前日期签约派出。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人员选拔。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选派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细推荐,严把政治关、业务关、作风关,真正推荐出符合条件的最佳人选。
2.合理安排教学,按期派出。各单位要提前合理安排教学,确保被录取教师年底之前派出。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擅自放弃项目资格者,今后五年内不得再申请留学基金委项目;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的,两年以内不得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以上工作安排环环相扣,请各院部、申报人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六、项目咨询
联系人:张冬春
电 话:84539778 84539776
地 址: 外事楼1205室
附件:
1.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2.《吉林财经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3.学院(部)、申报人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4.学院(部)推荐意见表
5.学院(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