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层干部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将中层干部评优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层干部评优名额
总体按中层干部总数15%的比例计算。按现有中层干部人数计算,全校中层干部年度“优秀”等次名额为20人。
二、评优推荐方式及推荐名额分配
以各基层党组织为单位组织推荐,各基层党组织在中层干部年度述职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及工作业绩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推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基层党组织 |
推荐 名额 |
基层党组织 |
推荐 名额 |
税务学院党委 |
1 |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
1 |
会计学院党委 |
1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 |
1 |
九台农商银行金融学院党委 |
1 |
统计学院党总支 |
1 |
亚泰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
1 |
后勤党总支 |
1 |
法学院党委 |
1 |
应用数学学院直属党支部 |
1 |
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直属党支部 |
1 |
国际交流学院党委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
1 |
机关党委(含研究生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
11 |
公共外语教研部直属党支部 |
1 |
经济学院党总支 |
1 |
体育教研部直属党支部 |
1 |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
1 |
图书馆直属党支部 |
1 |
共30人
三、相关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结束后将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推荐人员名单于12月20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
2019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优秀”等次推荐人选并结合推荐人选日常表现、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年度考评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采取差额投票方式确定年度中层干部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并进行公示。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确定为本年度先进工作者。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