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提醒
各位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员工: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特做以下提醒:
一、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民政部门关于做好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规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避免人员聚集,降低感染病毒风险,理性祭扫,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用公款吃喝、旅游,不乱发钱物,不公车私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三、文明祭扫,遵守防火法规。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绿色祭扫,崇尚移风易俗新风。
希望大家戒奢尚俭、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吉林省监委驻吉林财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