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用车租赁服务比选招标的公告
招标编号:JLCJDX-02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对吉林财经大学用车租赁服务公司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比选的方式进行遴选。现诚邀有此意向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比选目的
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定3家车辆租赁服务公司对我校用车提供租赁服务,其中轿车、商务车辆租赁服务公司2家;中巴、大巴车辆租赁服务公司1家。
1.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每年学校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一年一签服务框架合同。若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或调整、考核不合格、租赁服务公司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等原因,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3比选标段
此次比选分为二个标段进行,每个标段通过比选的方式遴选出车辆租赁服务公司对我校用车提供服务,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段以提供轿车、商务车为主的车辆租赁服务公司。
车型及数量要求:排量在1.8L以下,价格在18万元以下的5座轿车,不少于20台;7-18座的商务车,不少于10台;19-23座的中巴、33-50座的大巴车辆不做具体要求。
二标段以提供中巴、大巴为主的车辆租赁服务公司。
车型及数量要求:19-23座中巴的,不少于20台;33-50座的大巴,不少于40台。5座的轿车、7-18座的商务车不做具体要求。
1.4比选办法
在一、二标段意向投标人报名的基础上,学校组成考察小组,考察小组对一、二标段意向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规模、场所及车辆设备、专业团队建设、业绩等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综合排名。其中一标段综合排名的前7家(含7家)意向投标人、二标段综合排名的前5家(含5家)意向投标人作为确定的入围投标人,并邀请投标;未被邀请者恕不另行通知及解释说明。学校组织评审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一、二标段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进一步比选,最终一标段确定2家投标人、二标段确定1家投标人与学校签订用车租赁服务合同。
1.4比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规模、场所及车辆设备、专业团队建设、业绩等综合情况,通过本次比选,确定学校用车租赁服务公司,承担学校正常用车需求(包含防疫期间人员的转送任务)。
1.5一标段报名必须满足7家(含7家)以上、二标段报名必须满足5家(含5家)以上,否则重新发公告组织报名。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内容;
2.3拟投二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4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2.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查询时用空格分开再点搜索键,每项查询结果后面显示红色“X”符号为正确截图);
2.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2.7投标人自有车辆的车龄不得超过5年,车辆手续齐全(车证相符),取得公安机关交警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年检合格,驾驶司机必须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相符合的驾驶执照;
2.8车辆各项保险齐全,除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外,要附加不计免赔险。其中每车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应在100万元(含)以上,车上人员(全员)责任险保额应在30万/人(含)以上。要确保所有车辆保险及时续保无脱保,所有标段要求的车辆保险都在保险期内;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 4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 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近三年(2017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项目业绩为吉林省业绩,其它省的业绩无效),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6)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微信号、单位详细办公地址;
(7)以上文件扫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吉林财经大学用车租赁服务公司一标段(或二标段)报名资料。
(8)对于未清楚标明所投标段的邮件、邮件内无单位联系人方式致使我单位工作人员无法联系上报名单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邮件(以学校联系人所接收的邮件信息时间为准)均作为无效报名文件处理。
3.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3.3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四、考察及时间安排
4.1视报名情况进行考察,在公告期内如果比选公告一标段报名单位在7家(含7家)以上、二标段报名单位在5家(含5家)以上,在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对报名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在公告期内如果比选公告一标段报名单位少于7家(不含7家)或二标段报名单位少于5家(不含5家),学校重新发布公告,考察时间以重新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4.2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规模、场所及车辆设备、专业团队建设、业绩等基本情况的文字材料或单位的宣传手册。
五、比选文件的领取。
在考察的基础上,对一标段综合排名前7位的报名单位、二标段综合排名前5位的报名单位发招标邀请书。
六、投标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视考察情况另行通知,地点为吉林财经大学后勤楼3楼会议室;
6.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财经大学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吉林财经大学后勤楼三楼315室)。
联系人:刘世杰
电 话:17643044777
邮 箱:6255822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