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财经大学保卫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KGL-2020-CCCG0802
1.采购条件
本项目2020年吉林财经大学保卫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财经大学,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磋商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吉林财经大学保卫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采购电动双排封闭巡逻车;
2.3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2.4采购预算:9.8万元;
2.5供货地点:吉林财经大学院内;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供应商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4生产厂家能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者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3.5投标产品或者系列产品通过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出具的试验报告。
3.6经销商参与项目投标时,需出具制造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厂家资材料予以证明。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10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2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1.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4提供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提供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4.1.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官网截图。
以上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1.6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10楼10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财经大学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财经大学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联系人:张晓鹤
电 话:0431-84539162
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10楼1008室
联系人:付曼婷
电 话:0431-885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