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CJDX-12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对吉林财经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库扩容入围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比选的方式进行遴选。现诚邀有此意向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与比选。
1.项目概况
1.1比选目的
通过比选的方式遴选2家招标代理机构,对我校招标代理机构库进行扩容。本项目入选单位与库内原有单位共同负责为我校部分招标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和政策咨询服务。
1.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每年学校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一年一签服务框架合同。另外,若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或学校机构调整导致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职能变化,招标人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1.3比选办法
在意向投标人报名的基础上,学校考察小组对意向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规模、场所及设施设备、专业团队建设、业绩等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综合排名。综合排名的前7家意向投标人作为确定的入围投标人,并邀请投标;未被邀请者恕不另行通知及解释说明。学校组织评审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入围投标人进一步比选,最终确定2家投标人,并纳入学校招标代理机构库。
1.4比选内容:通过本次比选,选择招标代理,代理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从编制招标采购文件至招标采购档案归档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4.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1.4.2针对技术复杂采购项目组织专家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1.4.3 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1.4.4 协助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1.4.5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1.4.6 负责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及原件核对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签收记录;
1.4.7 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1.4.8 落实评审地点,组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1.4.9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4.10 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4.11 整理相关表格、文件,办理相应备案手续;
1.4.12 招标采购失败后须负责重新招标采购所有事宜;
1.4.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5投标人报价为代理具体项目代理服务费的上限,针对单个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即针对单个重大项目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1.6在2018-2020年期间,代理过学校招标采购事宜的意向投标人禁止报名。
1.7报名必须满足7家以上,否则不进行考察,重新发公告组织报名。
2.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代理。
2.2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记录网页截图;
2.4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2.5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查询时用空格分开再点搜索键,每项查询结果后面显示红色“X”叉符号为正确截图)。
2.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招标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
2.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 12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时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财经大学后勤楼资产管理处304房间
3.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1.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1.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4近三年(2017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
3.3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4.考察及时间安排
视报名情况进行考察,如果第一次比选公告报名单位在7家以上,则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如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少于7家,则重新发布公告,考察时间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5.比选文件的领取
在考察的基础上,对综合排名前7位的报名单位发招标邀请书。
6.投标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视考察情况另行通知,地点为吉林财经大学后勤楼3楼会议室;
6.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财经大学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吉林财经大学后勤楼三楼304室)。
联系人:刘世杰
电 话:0431-84539167 1764304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