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财经大学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吉财大发〔2019〕230)文件第十七条“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鼓励与周边公办高校就相同质量要求、专业性较强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实施联合采购”的规定,拟就饮食中心大宗物品联合采购入围供应商。具体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警察学院饮食中心大宗物品联合采购入围供应商选择
1.2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八包,具体为:第一包:大米、第二包:面粉、第三包:食用油、第四包:猪肉制品、第五包:禽类制品、第六包:禽蛋类、第七包:冻品散货类(不含猪肉制品、禽类制品)、第八包:调料类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
1.5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01月至2023年12月。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入围供应商数量:每标段入围三家
2.拟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公示期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日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示在吉林财经大学校网上发布。未来具体实施采购时,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等媒介及学校官网同时发布。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财经大学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联系人:张爱
电 话:0431-84539161
监督部门:吉林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4539030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