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依据该项目选派办法的相关要求,我校现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及留学期限
类别: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6.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5)申请者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1.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
2. 国内导师推荐信
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3.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入学通知/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1年6月,同时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全额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
g.工作或学习语言(英语或其他语种);
h.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 学习计划(中外文)
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的,可不提供外方导师签字。
5. 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审核签字。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包括本科、硕士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请申请人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五、选拔办法
1.请符合条件者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于2021年3月5日16:30前将材料发送至112338869@qq.com,邮件中需注明学院、专业、年级、姓名。
2.申请人材料与报名资格通过学校审核后,于2021年3月10-2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六、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于2021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七、派出
1.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咨询方式
联系人:詹克磊
联系电话:84539078
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2.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