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奖励若干规定〉的决定》(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有关规定, 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的2025年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启动, 现将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纳的社科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论文;研究报告(经正规渠道上报并得到各 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二、评选名额和奖项设置
本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名额总数为380项。设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类,每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类各等次名额分配按照实际申报数量确定。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者须是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际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每位申报者限申报 1 项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以自然人署名的,应以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参评的成果可以是个人独立成果或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通过原单位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2.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如以个人名义申报,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等),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或参与者同意的书 面证明材料。
3.成果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的,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册申报,但不可以重复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不能再整体申报。
4.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新华文摘》发表或全文转载的成果,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5.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及省部级单位实质性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6.以下成果不能申报参评: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单独申报;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原则上不能申报;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涉密成果不能申报;违反学术规范或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成果不能申报;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不能申报。
四、申报办法
(一)线上申报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以光盘形式申报),我校为申报点,受理成果申报,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jlskl.cn/)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参照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申报点单位进行审核。
(二)材料审核
各院/部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以下内容:申报材料是否真实、规范;申报成果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导向问题,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及国家安全相关保密规定,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申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受到师德师风惩处等。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统一填写并报送《申报汇总表》(附件2)1 份,同时将电子版及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engyun@jlufe.edu.cn。
(三)报送材料
1.申报表,纸质材料2份。
2.申报表活页,纸质材料5份。
3.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1份,著作2份。
4.成果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匿名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研究报告复印件匿名1份,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实名评审,不需复印件。
5.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无需匿名,佐证材料原件由所在院/部负责审核。
6.研究报告类成果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须刻录光盘。光盘刻录内容:申报表及活页电子版、研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所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7.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里,须经各学院/部认真审核,档案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8.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5月27日至6月13日,逾期不予审核。
2.材料报送时间:6月18日至6月20日15:30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汇总表、档案袋)至科研处436室,逾期不予受理。
3.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再受理补报。
校内联系人:滕 云 联系电话:84539157
网站技术联系人:马玉龙 联系电话:13844946013
科研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