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见附件1)要求,按照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7月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7年7月。
2.验收范围:
(1)2014、2015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不含专项)。
(2)2013年度以往,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3)本次验收之后,不再受理2013年度(含2013年度)以前项目的验收申请。
二、材料要求
符合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验收申请和佐证材料:成果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附件3)一式五份(封面上的成果编号,验收时间无需填写),研究报告一式六份,佐证材料(项目合同书、发表论文复印件,装订一起)一式六份,同时向科研处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佐证材料扫描件,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
三、相关要求
1.请预结项的老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细致做好申请验收项目的准备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2.学校科研处将根据申请验收项目总体数量和学科分布,按教育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3. 具体验收时间和地点,答辩费用收取事项另行通知。
4. 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6月21日前,逾期视为无验收需求。
5. 纸质材料交科研处(综合楼43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jlufe.edu.cn。
联系人:杨晶 联系电话:84539151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2: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附件3: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附件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附件5:吉林财经大学承担教育厅“十二五”科研项目超期、到期、即将到期项目一览表
附件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科研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