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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0年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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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26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财经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吉财大党发〔202023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科研工作量统计时间紧、任务重,请学院(部)及时传达,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我校2020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顺利完成。详细要求如下:

一、统计人员范围

我校所有专任教师均需参加科研工作量统计。

二、统计依托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2020年教师科研工作量依托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地址为:http://10.0.4.143/userAction!to_login.action,也可通过科研处网站右下角的链接进入登录页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学校内正常使用,在学校外需登录学校vpn后才能登录使用。

三、统计组织工作

学院(部)成立科研工作量审查小组,院长为组长,科研副院长为副组长,学科秘书和教研室主任为成员。

2020年科研类工作量和教研类工作量由科研处和教务处分别统计,科研处依托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统计科研项目、论文、专著(译著)、科研获奖等信息,教务处统计教研项目、教材、教研获奖信息。以下科研工作量均指科研类工作量。

四、科研工作量申报程序

(一)教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后,分别填报201820192020年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论文、专著(译著)、获奖、知识产权、社会服务、科研活动、纵向项目申报等信息,提交至学院。详细操作参见附件“教师填报说明”。教师填报时将充分的佐证材料上传到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二)学院(部)审查小组根据教师提交的佐证材料对教师科研信息逐一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佐证材料不充分的需退回要求教师补充填报或提交纸质版材料给学院。对于审核不真实信息在系统中退回申报人重新填报。

(三)科研处复核科研信息,对有疑义的信息退回学院(部)修改后上报。

(四)对于完成个人填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核工作的教师,科研处启动其科研工作量计算工作。教师登陆系统核对工作量数据,如没有疑义,点击提交,如有疑义,填写对工作量疑义及理由提交。学校将对有疑义的条目逐个核实。对于在2019年的工作量考核中选择考核三年的教师,学校已核定并公示其20182019年科研工作量,不再统计这两年科研工作量;对于选择只考核2019年科研工作量的教师,学校将统计其2018年科研工作量。

(五)科研处整理科研工作量信息,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科研工作量。公示无异议后,与教研类工作量合并上报人事处。

五、分两个阶段统计科研工作量

2020年科研工作量分两个阶段统计,第一阶段统计20201月至11月科研成果,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第二阶段统计202012月科研成果,另行通知填报。

六、时间安排(2020年第一阶段)

1125-29日,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开放,教师在线填报信息。

1130-121日,学院审核教师提交科研信息,学科秘书在系统中操作。

122日,科研处审核科研信息。

123日,科研处在系统中计算教师科研工作量,教师登录系统,点击科研考核,查询工作量计算结果,核对并反馈工作量是否有疑问。

123-6日,科研处根据教师上报信息复核工作量数值。

127日,科研处公示科研工作量。

六、联系人

科研处联系人:吕超

科研处联系电话:84539157

附件:

 1.吉林财经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教师填报说明.docx

 2.吉林财经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学院审核说明.docx

 3.吉林财经大学VPN使用方法-教师.docx

 4.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用户手册--科研人员.doc

 5.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用户手册--科研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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