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永刚,法学博士。现任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任吉林省图们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现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法学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法学理论研究会、东北亚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吉林分院、延边大学、吉林警察学院兼职教授。先后被评为“吉林省首届青年审判专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近几年共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其中5篇获全国法院系统或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奖励,有3篇文章获省级以上政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