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收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实行‘先交费后注册’的原则。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宿费,不得无故欠费。”以及《吉林财经大学学年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和《吉林财经大学学分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八条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日期返校,按时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并持学生证及交费收据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各学院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未注册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各学院在学生注册时,应严格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学校将按上述规定进行检查。
具体交费通知如下:
1、本科生、研究生在8月15日之前必须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所发的九台农商行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学宿费。学校不再设置现场集中收费。
2、贷款学生的差额学费于9月20日之后到收费科交。
3、代扣学宿费的票据由各学院辅导员老师统一发给学生。
4、关于九台行卡的相关费用及信息:
(1)在任意吉林省农信系统内机构网点办理存款业务均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2)其他金融机构向九台行卡发起汇款时,手续费参照汇款金融机构收费标准执行。
(3)收款银行:九台农商银行新嘉支行
收款银行行号:314241000355
吉林财经大学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