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体学生:
根据我校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和中国台湾等地高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优秀学生于2016年秋季赴下列11所高校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的交流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境)外合作院校
1.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
2.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
3.美国杰克逊维尔州立大学
4.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
5.日本早稻田大学
6.日本上智大学
7.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
8.台湾中原大学
9.台湾静宜大学
10.台湾南台科技大学
11.台湾亚洲大学
二、选拔条件
1.我校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2.交流学期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交流学校所在地生活
4.较好的外语水平,能应对交流学校的授课、作业及考试
5.已缴纳我校各项费用
三、报名时间及申请材料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15日
2.报名材料:
⑴《吉林财经大学学生中短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附件12)(学院辅导员、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⑵ 个人详细简历1份(附件13)
⑶ 个人成绩单2份(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
⑷ 无违纪证明1份(学院开具)
⑸外语成绩证明1份(不是必须,有则择优)
(6)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反正两面)各2份
* 上述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发至46571036@qq.com
* 各项目具体需要的其它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中的项目介绍
四、学籍和学分
1.学校保留派出学生出国(境)学习期间的学籍。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满必须按时回校,逾期不归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校认可学生在交流学校取得的课程学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返校后,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务处或研究生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认定。
五、其它
1.请申报项目的同学仔细阅读本通知和附件资料,认真如实填写《吉林财经大学学生中短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辅导员未签字或未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表视为无效。
2.申请人需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进行申请,无故退出申报项目的学生,将被取消参加其它交流项目的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欣桐 石末
地 址:外事楼1201室
联系电话:0431-84539078
E-mail: 46571036@qq.com
相关附件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