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吉林财经大学关于非教学岗位人员转入教学岗位的管理办法(试行)》(吉财大人字[2016]1号),现将2016年非教学岗位人员转入教学岗位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能胜任教师工作的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方可提出转教学岗位申请。
(一)资历条件
在管理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近四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原岗位合同服务期已满。
(二)学历条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体系连贯。具有两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人员申报外语专业教师可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三)成果条件
参加工作以来,在核心(E类)期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其中在重点(D类)期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主持省级科研(教研)项目1项或厅级科研(教研)项目2项。
(四)岗位条件
具有申请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能力,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学缘结构等条件符合拟调入的教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需求。申请岗位所在的教学单位需要有空缺编制,所需专业有教师空岗,教学单位同意考核。
二、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吉林财经大学非教学岗位人员转入教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经调出、调入单位同意后,由拟调入的教学单位于5月6日前向人事处提交个人申请表和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根据个人和教学单位申请,审核教学单位是否有空余教学岗位编制,会同教务、科研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人事处将审核结果于5月11日前反馈给教学单位。
(三)教学单位考核
教学单位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组织进行初步面试考核。教学单位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安排申请人试讲1门专业主干课程,考核小组成员应包括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相关学科(专业)教授等人员。经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人员同意为通过面试考核。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面试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拟转入人员名单,对拟转入人员形成书面考核意见,于5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
(四)学校考核
学校对教学单位申请转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学校考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学校面试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教学能力进行考察,考核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研、人事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师教学发展促进委员会成员等人员。人事处将学校考核结果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五)学校审批
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转入教学岗位人员名单。
三、人员管理
(一)非教学人员转入教学岗位实行教学岗位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二)转教学岗人员试用期满,按教师岗位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转为教师,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人员将退出教师队伍。
(三)退出教师队伍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且学校不再接受其再次提出转教学岗位申请。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人事科受理相关事宜,报送相关材料地点:综合楼337房间,联系电话9085、9087。
附件:吉林财经大学非教学岗位人员转入教学岗位申请表
人事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