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办的公司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
(四)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五)青年项目。引进主体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部分金融机构。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3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以上5类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联系和发动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按所符合的项目及要求将海外高层次人才名单及推荐材料报至人事处,推荐材料包括《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附件3),填报说明详见《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附件4)。人事处将会同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科研水平进行评价,再依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分别按程序报送。
三、报送时间、地点
各单位推荐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为人事处(综合楼329室)
联系人:武达
电 话:0431-84539087
四、相关要求
“千人计划”推荐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学校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推荐上来。要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毋滥”原则,突出 “高精尖缺”导向,确保整个推荐工作顺利进行。对伪造申报资质、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取消申报资格;对把关不严、处理失当的单位,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1.关于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3.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4.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
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