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体学生:
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优秀学生于2018年春季赴下列5所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台湾合作院校
1.台湾中原大学
2.台湾静宜大学
3.台湾南台科技大学
4.台湾亚洲大学
5.台湾台北商业大学
二、选拔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大二、大三本科生或研二学生;
2.交流学期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
3.无违纪记录;
4.申请者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5.已缴纳我校各项费用;
6.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有自主生活能力,能够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三、报名时间及申请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7日
2.报名材料:
(1)《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附件1)(学院辅导员、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个人详细简历1份(A4纸,从小学写起,需注明时间段)
(3)个人成绩单2份(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
(4)无违纪证明1份(学院开具)
(5)外语成绩证明1份(不是必须,有则择优)
(6)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需在一张纸上)各2份
* 上述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发至邮箱791228009@qq.com
* 各项目所需其它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中的项目介绍
四、学籍和学分
1.学校保留派出学生出境学习期间的学籍。学生在境外学习期满必须按时回校,逾期不归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校认可学生在交流学校取得的课程学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返校后,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务处或研究生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认定。
五、其它
1.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台学习时间为一个学期,在台期间需选修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所需费用详见附件中各学校介绍。
2.请申报项目的同学仔细阅读本通知和附件资料,认真如实填写《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辅导员未签字或未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表视为无效。
3.申请人需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进行申请,无故退出申报项目的学生,将被取消参加其它交流项目的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月秋(外事楼三楼305室)
联系电话:0431-84539775
邮 箱: 791228009@qq.com
相关附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