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吉人社〔2013〕36号)文件要求和2016年全省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已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聘用条件详见《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聘用条件》(附件1)。
三、推荐名额
按省人社厅核定岗位数额,我校二级岗位推荐名额为3人、三级岗位推荐名额为5人。
四、组织安排
学校成立2016年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成立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审核小组下设三个专项组,分别为由科研处牵头负责的科研成果及获奖审核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的教研成果及获奖审核组、由人事处牵头负责的资历、荣誉称号审核组,具体负责对申报人员资格和业绩成果的审核认定。纪检监察部门对申报推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各推荐单位成立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资格初审小组,具体成员应由学院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在报送材料时一并送交人事处),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
五、申报推荐程序
1.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报送人事处;
2.学校审核小组各专项组对各单位资格初审合格后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提交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议;
3.组织召开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会确定我校的拟推荐人选;
4.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5.对公示无异议人选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6.将推荐人选材料上报省人社厅。
六、注意事项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报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原则上考评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来的业绩成果),本次申报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
2.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实行逐级申报,不能越级申报;但学术技术荣誉类奖项符合国家百千万工程人才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高级专家(省管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一层次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其中四项条件,且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奖项符合基本条件的国家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岗位台阶和比例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3.各单位负责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材料审核要严格把关。若出现弄虚作假人员取消其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参评上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材料审核不实的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
4.待岗、离岗以及长期病休等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行岗位申报;任职期间受到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吉林财经大学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附件2);吉林财经大学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补充材料表(附件3)。需要同时上交附件2、3中填报的业绩成果原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岗位申报表”和“岗位申报补充材料表”的填报要求
1.“岗位申报表”中只填写岗位聘任条件中所列的符合参评条件的相应条款。
2.“岗位申报补充材料表”是作为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一项参考材料。
3.所有申报材料表格同时需要上交电子版,请以姓名命名文件夹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1302155@qq.com。
八、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11: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地点为综合楼336室。
联系人:毛浩良,联系电话:84539085。
附件:1.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聘用条件
2.吉林财经大学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3.吉林财经大学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补充材料表
人事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