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对2011年度立项到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检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省社科规划办将对2011年度及以来立项到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检查清理(2010年度及以前立项到期未完成的项目,已作终止研究撤项处理)。请我校属于检查清理的项目务必于2015年1月7日前将相关结项材料报学校科研处(综合楼436室),并把结项材料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08@tom.com。逾期未提交者,将按社科规划办规定对其作终止研究撤项处理。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终止研究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并在“吉林社科规划”网站上公示。
学校科研处
2014年12月29日